项目内容
类 别
数 量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简要技术需求
芳村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荔湾区大坦沙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王圣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的检验检测及cctv检测
服务类
1项
从中标施工单位进场,至合同规定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约2年。
检验检测及cctv检测
注:1、详细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从中标施工单位进场,至合同规定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约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需涵盖管道(CCTV)(闭路电视系统)内窥摄像检测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页截图和主管部门关于通过系统接入申请的文件。
7.投标人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8.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务中心桥康汇南塔11楼招标代理一部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务中心桥康汇南塔1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三防仓库四楼
联系方式:020-81244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8103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0-8177958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芳村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荔湾区大坦沙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王圣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的检验检测及cctv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芳村围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荔湾区大坦沙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王圣堂渠箱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的检验检测及cctv检测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932151
信息来源: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4 15:02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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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流域 芳村 单元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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