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珠智慧湿地建设项目(新基建)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5-202009-106514-0003
项目名称:海珠智慧湿地建设项目(新基建)项目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309,800
最高限价(如有):2309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珠智慧湿地建设项目(新基建)项目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方案策划、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以及包括以下几点:
(1)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2)负责项目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及控制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证变更、结算等有关的造价审核及控制工作。
(3)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
(4)负责协助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算报告;配合审计,向招标人和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5)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6)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的跟踪工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管理服务期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4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供应商先自行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后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mchy@makechanges.cn),并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打印盖章后携带前往上述获取地点报名。
2. 网上报名:供应商先自行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盖章,把《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盖章件的扫描件连同电子版文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mchy@makechanges.cn),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会通过邮件形式确认报名。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二) 标书款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号:9550 8802 1849 6600 169
报名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标书款售后不退。
(三) 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
联系方式:020-89638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室
联系方式:020-87372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87372866-300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海珠智慧湿地建设项目(新基建)项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海珠智慧湿地建设项目(新基建)项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017603
信息来源: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5 14:53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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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基建 湿地 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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