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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324国道(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施工(ZB2020-308)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时间:2020-09-27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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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南宁市324国道 (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0-308

项目名称:南宁市324国道 (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

预算金额:3720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0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工期: 540 日 历天,定额工期 540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2.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① 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② 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至 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324国道 (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城市〔2020〕53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ZB2020-308

报建号(如有): 80000006984859

建设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 

建设规模: 桥梁及引道设计桩号范围为K4+880.060~K5+960.068,设计全长1.08公里。跨江桥梁及两岸引桥左幅总长876.689米,右幅总长868.860米,其中:(一)主桥、引桥及上跨桥:主桥长330米,路幅宽48.5米,桥梁面积15510平方米;东岸引桥左幅长174.43米,右幅长169.43米,路幅宽48.5~52米;西岸引桥左幅长372.259米,右幅长369.43米,路幅宽48.5~52米,引桥桥梁总面积为25510平方米。(二)引道:东岸接线引道左幅长108.504米、右幅长103.114米,路幅宽36.5米(按近期断面实施);西岸接线引道左幅长102.341米,右幅长100.975米,路幅宽60米。(三)配套管理用房:西岸引桥Pm14~Pm16之间的桥下范围内设置金陵大桥配套管理用房,占地面积162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12平方米,停车场面积414平方米。建设标准: 324国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主线为60公里/小时,辅道4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净空高度为324国道不小于5米、金城路下穿不小于4.5米,衔接便道下穿不小于3.5m,非机动车道和行人净高不小于2.5米;通航等级为Ⅲ级航道;最高通航水位81米,规划常水位75.5米;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7度。 

合同估算价: 37207.470000万元 

要求工期: 540 日 历天,定额工期 540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以及附属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强电电力管道工程、配套管理用房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① 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② 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9月27日9时00分2020年10月28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0年10月28日 9时30分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 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 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按合同约定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 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城投集团2号楼        

联系方式:王昕,0771-4898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方式:戚一燕,0771-4308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一燕

电 话:  0771-430837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324国道(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施工(ZB2020-308)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324国道(石埠路—金陵镇)改扩建工程(金陵大桥)施工(ZB2020-308)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177810
信息来源: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7 10: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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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广西   金陵   南宁市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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