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荔波县秋冬季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救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qian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0-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荔波县秋冬季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救护车辆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TB-LB-2020-80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荔财采〔2020〕88号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3,220,000(元)
- 最高限价:3,22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④供应商须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3年无任何不良负面记录,资信良好的企业。报名资格审查时,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查询时间为供应商报名时间),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9-28 09:00:00至 2020-10-12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qiannan.gov.cn)
- 方式: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qiannan.gov.cn)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28 09:00:00至2020-10-12 17: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汇款
- 开户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 开户账号:9558832405000157779
- 截止时间: 2020-10-20 09: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 LED 显示屏为准)
- 时间: 2020-10-20 09: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2020年10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 项目联系人:莫与章
- 地 址: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 联系方式:0854-3619025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柏增利
-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1单元10层2号
- 联系方式:175868365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柏增利
- 电 话:1758673651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荔波县秋冬季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救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荔波县秋冬季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救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260609
信息来源: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8 10: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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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荔波县 项目 秋冬季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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