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大学2020年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0-23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贵州大学2020年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实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TXZB4208-2033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S5200000000028581001
- 采购主要内容: 交换机、机柜及配件、台式电脑、电脑桌椅、投影仪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000,000(元)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限中国公民);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或自然人,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理)。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9-28 14:00:00至 2020-10-14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28 14:00:00至2020-10-23 1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
- 截止时间: 2020-10-23 11: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时间: 2020-10-23 11: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①质保期:软件质保期为1年。 ②硬件质保期为:按原厂质保。 ③桌椅质保期为:按原厂质保。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贵州大学
- 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
- 联系方式:0851-88292930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潘云帆、赖维维
-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中山中路中央商务区1号楼二单元4208号
- 联系方式:0851- 858346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潘云帆、赖维维
- 电 话:0851-8583467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贵州大学2020年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贵州大学2020年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263551
信息来源: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8 10: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来源: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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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贵州 建设项目 实验室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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