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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城镇住宅小区进出口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
| 时间:2020-09-28 13: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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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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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城镇住宅小区进出口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昆玉市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14CGGK2020060,项目名称: 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城镇住宅小区进出口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BTJY14CGGK2020060 2、项目名称: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城镇住宅小区进出口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用途 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城镇住宅小区进出口智能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一般设备 36 高清摄像机、人脸识别系统、车辆抓拍系统、人脸门禁系统等36套。 3425200.00 3425200.00 智能安防系统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3425200.00 3425200.0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4.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本次招标经营范围);(3)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省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乙级及以上;(4)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法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在新疆本地拥有能够保障项目实施和服务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及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需提供本地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新疆本地注册单位不用提供);(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9月25日00点00分到2020年10月01日23点3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开标二室 3、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3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114838712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提示:本项目现场开标,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单位视同放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 地址: 新疆和田市人民路 联系方式: 18099656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昆玉市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昆玉市阳光苑小区17号楼3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15599708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如茵 电话: 15599708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