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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北井子镇二期)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
时间:2020-09-28 14: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JZZB20200908 项目名称:东港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北井子镇二期) 预算金额:21.00238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23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北井子镇二期) 2.建设内容: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北井子镇二期)建筑与装饰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资质要求:1.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以上信用等级报告。1.1.2投标人需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积极参与水利信用评价。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对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1.1.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应是本单位人员,且具有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港市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5室)) 方式: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齐全,报名条件符合要求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资格证、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9.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0. 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11.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李载玉 0415-7122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5室) 联系方式:林乐涛 0415-331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载玉 电 话: 0415-712232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港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北井子镇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港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北井子镇二期)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275014 信息来源: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8 14: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来源:东港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东港市 二期 招标公告 饮水 上一篇: 洮南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疗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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