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防汛抗旱物资水文应急监测专用设备2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2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197027-0022 项目名称: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防汛抗旱物资水文应急监测专用设备2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8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防汛抗旱物资水文应急监测专用设备2 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3.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3.3.1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防汛抗旱物资水文应急监测专用设备2采购项目 1批 248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2个月内完成培训、验收工作。 3.3.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2个月内完成培训、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也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20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9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 已购买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1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209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 2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方式:0758-2650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201房之自编202-210室 联系方式:020-3803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小姐 电话:020-3803657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防汛抗旱物资水文应急监测专用设备2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防汛抗旱物资水文应急监测专用设备2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354250
信息来源: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9 12: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来源: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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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广东省 物资 三防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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