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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专业服务项目(GPCGD20C500FG121F)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9-29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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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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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专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0C500FG121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专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专业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加工服务的对象是惠城区税务局日常业务的税费征管资料,在与惠城区税务局协议安排的期限内完成 500万 页(以单面A4幅面计算)税费征管资料的整理、信息录入、张贴条码、扫描上传、装订、检查封箱、上架等全流程加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的(相关证书或备案回执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的(相关证书或备案回执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大道12号        

联系方式:0752-2827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方式:郑小姐020-62791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  020-6279165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专业服务项目(GPCGD20C500FG121F)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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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356776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9 11: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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