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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单位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
时间:2020-09-29 14: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CQYY-W1008 项目名称: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重庆某单位的委托,对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总价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 数量(名) 备注 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56 1 1
二、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9 月 29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9月 29日--2020年 10 月19日09:00-17:00(工作时间)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1.现金购买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派专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到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同乘设计4楼)报名。报名人应为竞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授权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证明原件。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证明、《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扫描后发送至280756406@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项目联系人已收到。经项目联系人进行相关核实后,发放招标文件。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七)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 10月20日北京时间13: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00。 (九)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20 日北京时间14:00。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号 银行信息 01 账号 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账 号 123904808710306054834 账号 2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账 号 6228400477033959864 账号 3 开户行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3653000015) 账 号 39410188000747323034089 账号 4 开户行 中信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行号:302653042296) 账 号 3111230002473581650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1.投标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qggzy.com/),按要求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含基本账户信息登记)。尚未办理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请投标人于开标会一个工作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否则开标现场将无法显示企业基本账户。如果开标现场未显示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4.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入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的,其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亦将被否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及采购人单位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陈助理 电 话:023-62529132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卫国路9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温老师 电 话:023-86394745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同乘设计4楼 方式:网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卫国路90号 联系方式:陈助理 023-62529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联系方式:温老师 023-8639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助理 电 话: 023-6252913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重庆某单位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重庆某单位医保病案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361407 信息来源: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9 14: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重庆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重庆 病案 医保 招标公告 改造项目 上一篇: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水利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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