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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消防无人机类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时间:2020-09-29 23: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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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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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消防无人机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XFJ-2020-0915-A01

项目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消防无人机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第二包


20万毫安便携式电源、小型侦察无人机


1


960000



16个20万毫安便携式电源(参考重量2.1公斤)、16台小型侦查无人机(参考重量2.1公斤;双光8套;变焦8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程报名

方式:远程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时提供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投标不需要)、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645709441@qq.com:(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6)邮箱号;(7)需提供资料扫描件;对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以电子版格式发售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开标时须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两份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联系方式:吴贺亮 0991-361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博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306-2            

联系方式:陆工 18160546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贺亮

电 话:  0991-361232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消防无人机类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救援装备消防无人机类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422458
信息来源:新疆新博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9 23: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新疆   项目   无人机   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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