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武进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时间:2020-09-30 13: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946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常州市武进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关于:武进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的信息
来源:常州市武进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lang=ZH-CN style='tab-interval:21.0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项目概况:武进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武采公标【2020】051 号

2、项目名称:武进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总价788万元/年

4、最高限价:总价788万元/年,单价34.26元/吨。

5、采购需求:

项目范围:武进城区范围内转运站出站的生活垃圾运输,含大件站粉碎的生活垃圾运输。具体转运站详见作业量清单。

项目内容及要求:武进城区各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的垃圾块或压缩箱运输至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或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两个终端,大件站粉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垃圾压缩箱由投标人根据各转运站实际情况配套提供,转运站压缩垃圾由采购人完成。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 16 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执行系统”,通过“供应商”端口进行项目相关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武进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407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 日9: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

六、其他提醒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管理系统的“网上报名”中选择所投项目,点击“撤回”;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进行相关“撤回”操作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将有序开放交易场所,为保障我区各类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请进场交易各方主体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我中心有权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2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19-69879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联系人:杨晓怡

联系电话:0519-88068619



附件:【公告附件】本项目设备配置清单.docx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武进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武进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1446005
信息来源: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9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30 13: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来源:常州市武进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生活垃圾   城区   标签

上一篇: 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舞台机械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常州市武进环境卫生管理处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