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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学院南京教学区东院民国建筑群专项维修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 时间:2020-10-10 03: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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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92B102000009 项目名称:南京教学区东院民国建筑群专项维修项目EPC工程 预算金额:35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特征二层:共7个单元住宅,建筑总面积约2054平方米,为南京市文物建筑。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勘察设计业务范围内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需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内承揽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文物维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承揽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文物维修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至 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705室 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近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6.投标人2017-2019年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附审计公司营业执照;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11.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1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勘察设计业务范围内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13.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14.计负责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15。近3年内承揽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文物维修工程业绩;16. 近3年内承揽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文物维修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17.联合体协议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某学院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1-81812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705室 联系方式:王玉 1592163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 电 话: 1592163474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某学院南京教学区东院民国建筑群专项维修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某学院南京教学区东院民国建筑群专项维修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285903 信息来源: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0 03:4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来源:某某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南京 项目 建筑群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罗湖区老旧住宅小区大围合+视频一期高清改造服务项目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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