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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声级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10-12 10: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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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026323_000032-JH004-XM001 项目名称:2020年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声级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 号 采购品目明细 基本规格要求 采购数量 单项控制金额 (万元) 1 倍频程声级计
规格:单台配置包括中文操作界面的主机×1、 放大器×1、1型麦克风×1、防风球×1、中文使用手册×1 4台 14 2 电磁辐射测量仪
规格:单套配置包括中文操作界面的SMP160主机×1、WP400低频探头(1Hz~100kHz)×1、WPF6射频探头(100kHz~600GHz)×1、木质三脚架×1、USB线缆×1、4G U盘×1、充电器×1、便携箱×1、中文操作手册 2套 40 3 防爆个体噪声剂量计
规格:每套配置包括中文操作界面SV104is主机×10 、1/2英寸麦克风×10、 防风球×10、 USB线缆×10、说明书×2、五联充电基座×2、便携箱×2、中文操作手册
10台 25 4 个体手臂/全身振动分析仪 规格:单台配置包括中文操作界面的SV106振动计主机×1、SV105B手传振动传感器×1、SV38V全身振动传感器×1、USB 电缆×1、AA 电池×4、microSD卡(4G)×1、中文操作手册×1、软件×1、便携箱×1 2台 10 5 空气采样器 规格:配置为中文操作界面的采样泵含电池×10、带变压器的标准五联充电基座×2、滤膜匣固定器×10、活性碳管固定器×10、中文操作手册×2、活性碳管夹(70mm)×10、便携箱×2 10台 20 合同履行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正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12 至 2020-10-19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4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朝阳区国贸桥西“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中间,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 银行APP支付或网上汇款转账或现金(现场购买)。投标人通过网上购买文件,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汇款账户,并在汇款成功后,将电子汇款单发送邮件到邮箱duyumei@cbwtc.com,同时注明需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0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1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 购买文件时不需要携带任何证明文件,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联系方式:张勐,64407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韩旭,010-65072621-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电 话: 010-65072621-81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声级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声级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477265 信息来源: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2 10: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声级计 项目 公共卫生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某部2020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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