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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10-13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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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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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警部队某部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YJL-2020012-HW

项目名称: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醇基燃料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我部日常实际所需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备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或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3日  至 2020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持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2)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投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3)法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大街211号喆啡酒店火车站财富广场店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3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YJL-2020012-HW

项目名称: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元/L

最高限价:4.2元/L

采购需求:醇基燃料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以我部日常实际所需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备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或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132020102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持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投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3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大街211号喆啡酒店火车站财富广场店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部队某部

地址:昌邑区珲春中街

联系方式:0432-6809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方式: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健

电 话:0431-8166878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部队某部     

地址:昌邑区珲春中街        

联系方式:0432-6809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方式:刘健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健

电 话:  0431-8166878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556606
信息来源: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3 10: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武警部队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武警部队   项目   招标公告   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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