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 http://220.197.200.182:88/ZYHY/ 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0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ZJJA采2020-12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ZJJA采2020-12号
- 采购主要内容: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配送。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200,000(元)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1.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1.3、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货物采购合同的能力(自行承诺);1.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1.8、承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9、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特殊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 时间:2020-10-14 09:00:00至 2020-10-23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 http://220.197.200.182:88/ZYHY/ 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
- 方式: 登录 http://220.197.200.182:88/ZYHY/ 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0-14 09:00:00至2020-11-04 09: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开户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0-11-04 09: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时间: 2020-11-04 09: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装备保障科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采购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地 址:遵义市珠海路
- 联系方式:0851-28251676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陈泓汛
-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金融街1号
- 联系方式:18685629232 0851-286892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851-2825167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569209
信息来源: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3 13: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来源: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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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遵义市 项目 食堂 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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