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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时间:2020-10-13 13: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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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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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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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FTNJ-2020(GKZB)32号

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朝阳初中食堂于2019年9月收回自主经营管理,全校学生自愿在学校就餐,目前学校大约有620多名学生和40多名教师就餐,其中住校生140余人。

报价方式和相关计算方法:

1、报价方式:投标人针对所有类别的食材配送,报出统一的投标折扣率。例如:投标折扣率9.5%,大写为:百分之玖点五。

2、投标折扣率的计算方法:投标折扣率=(参考市场价格-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参考市场价格×100%,=1-(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参考市场价格)×100%,参考市场价格、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详见本章“配送要求”。例如:参考市场价格为 100 元,投标人的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为 96元,则投标折扣率=1-(96÷100)×100%=4%。

3、投标报价评分计算方式:以折扣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即“1-投标折扣率”最低的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值=[参考市场价格×最低(1-投标折扣率)]÷[参考市场价格×(1-投标折扣率)]×价格分值=[最低(1-投标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价格分值。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食材要求

1、供应配送的所有食材达到现行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卫生、可追溯。

1.1 供应配送食材的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1/2保质期限,严禁配送临期食材。

2、品种

2.1 预包装类:米、面、油、奶等;

2.2 生鲜食品类:肉、蛋、禽、水产、蔬菜、水果等;

2.3 干货类:干杂、调味品等。

3、食材标准

3.1 食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3.2 预包装类食材应具有SC标记,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

3.2.1 大米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GB2715-2016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2.2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2.3 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1355-86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预包装食材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人对食材的要求。

3.3 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07-2016的要求,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内江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3.1 其它肉类供货时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3.3.2 家畜/禽肉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33-2015的规定,水产品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

3.4 蛋类执行标准: GB2749-2015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标识,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禽蛋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3.5 蔬菜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其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3.6 乳制品执行标准: GB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7 水果类保证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虫、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其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3.8 配送供应豆制品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3.9 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3.10 冻品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无条件接受退/换货。

3.11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7规定。

(二)配送要求

1、投标人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3、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将作为履约价格依据。

3.1 配送参考市场价格的确定

3.1.1由投标人和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在内江市场(3个菜市场)进行现场询价,每个市场随机询价3家经销商,取价格平均数作为参考市场价格。

3.2配送应结算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1-投标折扣率)。

4、投标人食材配送车辆

4.1 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材的车辆应有冷藏冷冻设备,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辆。(提供能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书且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证明材料)

4.2 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5、投标人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6、投标人保质保量配送,严禁以次充好,严禁短斤缺两,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事件严重程度扣除5%-10%当月货款,甚至解除合同。

7、投标人送货时提供食材送货清单,采购人对食材种类、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验收确认后签字。如投标人未提供送货清单,或采购人对食材质量、数量、价格等有异议,采购人将拒绝验收,投标人在30分钟内予以妥善处理( 要求提供处理方案),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如不能及时解决,且无采购人认可的理由,采购人视影响程度在当月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中扣除1%-5%后,支付当月货款。

8、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9、投标人配送人员

9.1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10、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11、建立投标人退出机制。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11.1 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11.2 未按时配送到位,导致就餐人员无法按时用餐;

11.3 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11.4 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11.5 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

11.6 遇食材降价,累计3次未及时告知采购人。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月初投标人核算上月食材采购费用和本章规定的扣除款项,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并完成对投标人服务的考核后(若考核不合格将扣除相应货款),投标人按相关结果开具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凭据,确认无误1个月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3.1 当月实际结算金额=(当月配送应结算价格×当月实际采购数量)-扣除款项=[参考市场价格×(1-投标折扣率)×当月实际采购数量]-扣除款项。

★4、履约方式及地点: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将次日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过约定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每天上午9:00前将采购人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人有临时紧急需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送达。

5、采购人根据配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若采购人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或价格有异议,或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采购人拒绝验收,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的处理方案。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7、采购人定期对投标人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若出现不合格情况,相关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监督和考核管理:

(1)投标人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提供承诺书)

(2)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投标人,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

注:以上带“★”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资格要求:1.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资质性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3.2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1.资格要求:无 2.资质性要求:无。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2.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至 2020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六公丘村2组        

联系方式:陈夕林13568014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 0832-295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夕林

电 话:  1356801424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571012
信息来源: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3 13: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初级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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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内江市   中区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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