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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直升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时间:2020-10-13 20: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054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关于:退役直升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的信息
来源: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退役直升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11007

项目名称:退役直升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直升机专业理论教学和飞机维护、定检维修和部附件拆装等相关实训需要,学院需购置教学用退役直升机一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3日  至 2020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递交资料,并填写企业信息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3号楼3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招标需求》、《信息登记授权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34693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戴老师 021-62091273*8004、021-62091253*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戴老师

电 话:  021-62091273*8004、021-62091253*800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退役直升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退役直升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630425
信息来源: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3 20: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来源: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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