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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10-15 11: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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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X2020-064 项目名称: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1929.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ZX2020-06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现场获取或通过网上报名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2020年11月4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X2020-064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0-198 3、项目名称: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 4、预算金额:1929.76万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新建影视文创孵化园区总用地面积115242㎡,总建筑面积2368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250㎡,地下建筑面积57556㎡。 (2)项目位置:净月高新开发区东至其它规划用地,西至生态大街,南至新城乙一路,北至丙五十一路。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外装饰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附属设施和景观绿化设计及配套管网施工图设计等。)、总平面图及竖向设计、管网综合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并为后续建设过程中提供所必须的技术服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按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3)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9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以上打印件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两种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设计负责人证书; 2、若投标人采用现场获取,将1中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若投标人采用网上获取,将1中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xztbgs@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采购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采购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4、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 联系人:穆东奇 联系电话:0431-8433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人:金珊 联系电话:0431-89235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东奇 电 话:0431-84335899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0年10月15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并为后续建设过程中提供所必须的技术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至 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方式:将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zxztbgs@126.com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 联系方式:穆东奇 0431-8433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方式:金珊 0431-89235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珊 电 话: 0431-892355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影视文创孵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736608 信息来源: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5 11: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长春市 影视 集团有限公司 园区 上一篇: 福建省立医院红细胞寿命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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