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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10-19 08: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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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Q2020-237 项目名称: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6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予以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采购编号:GXQ2020-237; 2.项目名称: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总预算及采购需求: 总预算:1269.40万元;其中: 一标段电力系统设备及安装:157.70万元; 二标段预处理车间、压榨车间、精炼车间、豆饼车间设备:380万元; 三标段毛粮精选、输送机设备:421.38万元; 四标段锅炉及导热油、灌装线、SUS304设备:310.32万元; 4.最高限价: 一标段:157.70万元; 二标段:380万元; 三标段:421.38万元; 四标段:310.32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 6.采购范围(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之规定的合格企业。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项目安全事故;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7.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涉黑涉恶企业、个人或有涉黑涉恶不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1.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投产品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并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在项目持续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验收检查。 12.本项目如因疫情原因导致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发生变动及澄清、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请您及时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正常投标,敬请配合,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及理解!
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如为新版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无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已入库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招标公告网页版; 一标段:还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 四标段:还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D2资质;注:四标段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全部要求为准。 六、开标: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七、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官方媒介发布信息为准,非官方媒介转载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拜泉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2-7668996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联系人:程鑫禹 联系电话:0452-2288127
联系人:程鑫禹 联系电话:0452-2288127
2020年10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5.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项目安全事故;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7.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8.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涉黑涉恶企业、个人或有涉黑涉恶不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0.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11.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投产品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并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在项目持续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验收检查。 12.本项目如因疫情原因导致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发生变动及澄清、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请您及时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正常投标,敬请配合,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及理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至 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30分止,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并将以下要求及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按顺序以一个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dgx126@126.com,同时并电话告知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接收材料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发放采购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材料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企业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免影响采购文件接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拜泉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52-7668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联系方式:程鑫禹 0452-2288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鑫禹 电 话: 0452-228812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拜泉县农业农村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071407 信息来源: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9 08: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来源: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拜泉县 项目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农村 上一篇: 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镇南路大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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