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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宏广物资回收贸易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75 号店面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10-19 10: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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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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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75 号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0056-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75 号店面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承租期限


租赁面积

(平方米)


最低投标

底价

(元/月)


投标保证金(元)


递增率


用途



1


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75 号店面租赁项目


三年


32.84


5500.00


10000



商业,不得经营餐饮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二、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三、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捺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方式:投标人直接至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招标公告与此处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宏广物资回收贸易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318号英惠大厦八层405单元        

联系方式:刘梅、15750805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陈怡、0591-8727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王锦芳、李锦阳

电 话:  0591-8727825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宏广物资回收贸易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75 号店面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宏广物资回收贸易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75 号店面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077303
信息来源: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9 10: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福州市宏广物资回收贸易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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