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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第三次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
时间:2020-10-25 23: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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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第三次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5 23:51|发布单位: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0-11-16|项目监管地: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第三次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SJ-ZFCG-20200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01678-1401 3、项目名称:第三次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45.2036(万元) 6、最高限价:1045.2036(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一包:沌阳街、沌口街生活垃圾分类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3号线地铁体育中心D出口往前100米左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联系方式:027-8485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联系方式:027-8873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亚敏 电 话:027-8873380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第三次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第三次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669006 信息来源: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5 23: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武汉 南区 政府采购 经济技术 上一篇: 贵州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专项(教学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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