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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徂徕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10-25 21: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2020年度徂徕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人民政府(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8651062(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县(区)温泉路906号中段安居金域缇香商业楼201室 联系方式:0538-630309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徂徕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9820200200005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2020年度徂徕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25.082065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方式: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2)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6日 至 2020年11月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平 联系方式:0538-630309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度徂徕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度徂徕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669024 信息来源:山东舜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5 21: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招标公告 饮水 农村 标签 上一篇: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工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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