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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科室综合服务、电梯司乘、营养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5)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
时间:2020-10-27 22: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科室综合服务、电梯司乘、营养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科室综合服务、电梯司乘、营养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具体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010005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科室综合服务、电梯司乘、营养科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52.776716万元 最高限价:1652.776716万元 采购需求: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652.776716 1,652.776716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科室综合服务、电梯司乘、营养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1652.776716万元,主要内容: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提供3年的综合服务、电梯司乘、营养科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近三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7日到 2020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具体详见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方式: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 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逯遥,联系方式:18322778325)。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联系方式:022-26249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逯遥 电 话:022-23611619-80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