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里河路9号院乙字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管理)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10-28 10: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Y20202007 项目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里河路9号院乙字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管理)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里河路9号院乙字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管理) 数量:1 需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院乙字区综合整治项目总建筑面积88860平方米,包括乙一楼、乙二楼、乙三楼三座高层建筑及附属公共建筑区域,项目包括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安防系统改造,老旧电梯更新,室外环境整治等。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招投标活动,完成项目前期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等证书的办理,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管理控制,在建设单位委托下进行项目涉及单位关系协调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综合整治项目决算完成,所有委托服务工作内容止,具体结束时间以综合整治项目批复决算完成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和能力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具备国家发改委或建设部核发的适用于本项目的资质(建设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评价等级、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原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两项及以上甲级资质;2)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注册招标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职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至少一个投资规模在9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管理、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至 2020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六号楼0188二层招标四部 方式:现场获取,并提交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6)相关人员须满足防疫要求。(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六号楼0188一层第 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路9号 联系方式:王立 010-5893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六号楼0188 联系方式:周玉波 010-82576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波 电 话: 1339155078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里河路9号院乙字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里河路9号院乙字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管理)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852603 信息来源: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8 10: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建设部 城乡 住房 项目 项目管理 上一篇: 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民勤县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以旧换新”农用地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