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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企石镇智慧消防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0-29 12: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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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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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企石镇智慧消防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莞城莞太路34号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12号楼第二层205B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1 2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9-202010-2920403-0001

项目名称:企石镇智慧消防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644,400

最高限价(如有):1323506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企石镇智慧消防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建立智慧消防监控服务中心,在监控服务中心部署智慧消防监控平台,构建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为基础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实现镇级重点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的线上监控、发生异常信息及时在线处置,故障、火警信息急速通知相关负责人。
  2、利用物联网技术为三小场所、出租屋场所安装联网型感烟探测终端,并将设备统一接入监控服务中心及智网工程指挥中心,由双中心提供24小时实时在线监管各场所消防安全状况。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及运行,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由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0  30 日至 2020 11 0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莞城莞太路34号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12号楼第二层205B室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如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还须提供由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1 20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莞城莞太路34号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12号楼第二层205B室(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69-2833060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旧围联兴工业园(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企石大队内)

   联系方式:0769-8673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联系方式:020-38293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丽琼

   电话:0769-8805880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企石镇智慧消防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企石镇智慧消防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3946230
信息来源: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0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9 12:0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东莞市企石镇专职消防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东莞市   消防队   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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