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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时间:2020-11-01 20: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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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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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1 20:14|发布单位: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0-11-23|项目监管地:江夏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XY-WHS-FW-2020-087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0】00695号

3、项目名称: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73.75(万元)

6、最高限价:573.75(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在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增加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
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4、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企业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近三年内(2017年10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3、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招标公告附件,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6号

联系方式:027-87955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联系方式:027-81813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浪

电   话:027-8181343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夏区清水入江三期工程—汤逊湖生态固稳工程之大桥湖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276854
信息来源: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1 20: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清水   武汉市   水务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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