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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日新路(湖亦路-京哈高速)道路工程项目台湖镇571及580小班苗木移植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11-02 08: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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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10241 项目名称:日新路(湖亦路-京哈高速)道路工程项目台湖镇571及580小班苗木移植 预算金额:149.2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0540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包括整理绿化用地工程、数木移植工程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近3年内(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至少有一个已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否决;5、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投标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方式:须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单位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内社保管理机构开具的社保证明进行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须使用A4纸张,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2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投标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 联系方式:吕国东010- 6153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联系方式:张工010-89527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10-895276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日新路(湖亦路-京哈高速)道路工程项目台湖镇571及580小班苗木移植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日新路(湖亦路-京哈高速)道路工程项目台湖镇571及580小班苗木移植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281009 信息来源: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2 08: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州区 高速 小班 北京市 苗木 上一篇: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平邑县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电教及办公桌椅内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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