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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绿化管理所市政项目占用绿地移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时间:2020-11-02 14: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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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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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公告内容文档<body>

项目概况

市政项目占用绿地移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详见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196

2、项目名称:市政项目占用绿地移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包
金水西路秦岭路西北角公园、西直通线北站西干道游园、郑上路(西三环-西四环)生态廊道、其它区管绿地等地块移栽种植
3000000
3000000

2
B包
铁魏路游园、涵秋公园、化工路生态廊道、其它区管绿地等地块移栽种植
2000000
2000000

3
C包
区管其它绿地1绿地移栽种植
2000000
2000000

4
D包
区管其它绿地2绿地移栽种植
2000000
2000000

5
E包
区管其它绿地3绿地移栽种植
2000000
2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包括区管绿地内多个地块的绿地移栽种植,分别为金水西路秦岭路西北角公园、铁魏路游园、涵秋公园、化工路生态廊道、西直通线北站西干道游园、郑上路(西三环-西四环)生态廊道、区管其它绿地1、区管其它绿地2、区管其它绿地3等区域;
5.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包段,具体划分如下:
A包:金水西路秦岭路西北角公园、西直通线北站西干道游园、郑上路(西三环-西四环)生态廊道、其它区管绿地等地块移栽种植;
B包:铁魏路游园、涵秋公园、化工路生态廊道、其它区管绿地等地块移栽种植;
C包:区管其它绿地1绿地移栽种植;
D包:区管其它绿地2绿地移栽种植;
E包:区管其它绿地3绿地移栽种植;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要求栽植到位之日止,养护期限符合采购人要求;
5.4服务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2020年1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0年1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有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详见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http://www.zzsggzy.com/tzgg/20200219/7716d6a8-4a44-4583-9ff3-123667607ef5.html)”第(一)条供应商(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http://www.zzsggzy.com/bszn/009003/subpage.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原区绿化管理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儿童公园东侧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0371-68613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李女士、曹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曹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原区绿化管理所市政项目占用绿地移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原区绿化管理所市政项目占用绿地移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299006
信息来源: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2 14: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中原区绿化管理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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