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时间:2020-11-03 14: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382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关于: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的信息
来源: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公告内容文档<body>

项目概况

“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208

2、项目名称:“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120,000.00元

最高限价:24434291.7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中原公开-2020-208
“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
27120000
24434291.7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名称:“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
5.2 招标编号:中原公开-2020-208
5.3 项目预算金额:27120000.00元
最高限价:24434291.76元
5.4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5.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
5.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9 缺陷责任期:1年
5.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执行促进中小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有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信用中国,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②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

3.方式: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网址:http://www.zzsggzy.com/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陆方式进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9号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906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融金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99号万众大厦14层1404房间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579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57971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建设路(桐柏路-嵩山路)建筑改造-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385405
信息来源:中融金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3 14:0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中原   嵩山   郑州市   棉纺

上一篇: 长春市二道区农业农村局长春市二道区民生公园、雾雨湿地公园绿化景观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