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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学通用设备购置项目—绿板、玻璃白板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11-04 13: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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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S28-GP-20201634 项目名称: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学通用设备购置项目—绿板、玻璃白板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参数 控制金额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 绿板 3 块 绿板:面板材料:搪瓷绿板,厚度≥0.35mm。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5万元人民币 否 2 绿板 5 块 否 3 单升降绿板(双组) 2 套 否 4 上下升降绿板 12 套 否 5 钢化磁性玻璃白板(双组) 75 块 否 6 钢化磁性玻璃白板 85 块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43号渔阳置业大厦A座7层A706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 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43号渔阳置业大厦A座7层A7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其它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招标编号:DFAS28-GP-20201634 4.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 采购用途:教学设备购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民族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10-68932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80号202室 联系方式:李工 010-69943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10-6994341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学通用设备购置项目—绿板、玻璃白板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学通用设备购置项目—绿板、玻璃白板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470005 信息来源: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4 13: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白板 招标公告 新校区 玻璃 上一篇: 闽清县总医院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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