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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1-06 09: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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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林业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1 27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11-0004015001-0006

项目名称: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

预算金额:2,837,000

最高限价(如有):2837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


283.7万元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06 日至 2020 11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1 27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林业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万寿路七十号

   联系方式:0769-22113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219号1栋902室

   联系方式:0769-88871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9-8887101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林地土壤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632042
信息来源: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6 09: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东莞市林业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市   林业局   项目   林地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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