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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镇原县屯字镇街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
时间:2020-11-08 20: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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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镇原县屯字镇街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30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0-0020 项目名称:镇原县屯字镇街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167(万元) 最高限价:167(万元) 采购需求:镇原县屯字镇街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伴随项目整个服务周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正规税务发票、完税证明等)及2020年近三个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包括正规税务发票、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保障;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09至2020-11-13,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注:首次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咨询:0931-426789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30 15: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缴纳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 号:6101 2300 9000 03248联系人:李 江联系电话:0934-64665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原县屯字镇中街1号 联系方式:15095579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联系方式:1818934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 话:1509557954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镇原县屯字镇街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镇原县屯字镇街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877781 信息来源: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8 20: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镇原县 街区 污水处理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安达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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