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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11-09 09: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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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GD-2020159 项目名称: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141.055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1.055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 2.招标编号:JLXGD-2020159; 3.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4.招标范围:室外土方及场地工程、300T/日烘干塔改造、自动履带扒谷机、20米接动式胶带输送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及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供货、安装及调试;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1.0557万元; 7.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货物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能完成本项目货物供货,供货人营业执照须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2.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近三年(2017、2018、2019)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施工及供货类似业绩;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9.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二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
本项目已由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梅红粮【2020】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其他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已落实,采购人为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 2.招标编号:JLXGD-2020159; 3.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4.招标范围:室外土方及场地工程、300T/日烘干塔改造、自动履带扒谷机、20米接动式胶带输送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及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供货、安装及调试;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1.0557万元; 7.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货物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能完成本项目货物供货,供货人营业执照须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 2.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三年(2017、2018、2019)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施工及供货类似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9.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获取文件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13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二楼第二开标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0110944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红梅镇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435-4515548 电子邮箱:4901856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联系人:刘虹 电话:0435-4637555 邮箱:jlxgd@qq.com
2020年11月09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红梅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435-4515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虹 电话:0435-463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电 话: 0435-46375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888283 信息来源: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9 09: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吉林梅河口红梅粮食收储库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梅河口 吉林 粮食 项目 红梅 上一篇: 水落坡镇污水处理工程园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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