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吉林项目

时间:2020-11-09 10: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470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关于: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meta http-equiv='X-UA-Compatible' content='IE=edge' /><body>

项目概况

(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X【20200909】-0198

项目名称: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元

采购需求: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一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6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报名处

方式:有意响应的供应商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6)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信息的截图;(8)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红色鲜章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

售价:CGFW20201029001001【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同时发布。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疫情期间注意事项:疫情期间,请潜在投标人根据东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执行,联系电话:0437-62150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联系方式:04376317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联系方式:0437655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东

电 话:04376551919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892137
信息来源: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1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09 10: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东丰县   项目   公务用车   标签

上一篇: 威县2020年梨产业集群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引进与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