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邳州经济开发区村居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8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邳采公(2020)XZGXZB015
项目名称:邳州经济开发区村居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6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1份;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年11月11日 8:30 至 2020年11月17日 17:00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用 CA 证书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的“交易乙方”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详细申领 CA 证书的流程详见“江苏 CF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指南”(http://218.3.177.85/bszn/020002/20180530/27bddabf-b82b-4f2b-9156-880925c6a8ed.html)。
(2)详细报名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登录窗口下方的手册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报名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3日 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3日9:30 (北京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12月3日9:00-9:30(北京时间)
地点:邳州市花园路行政审批局6楼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邳州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7312203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邳州市福州路114号
联系方式:0516-86626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楠
电?话:0516-86626567
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邳]邳州经济开发区村居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邳采公(2020)XZGXZB015]
十环招标网标题:[邳]邳州经济开发区村居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邳采公(2020)XZGXZB015]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984840
信息来源: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县区)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0 11: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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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邳州 经济开发区 作业 环卫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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