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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11-10 13: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X-2020-1104 项目名称: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6.13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至 2020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楼712室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楼71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7、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8、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外埠企业提供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6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16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431-84672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楼 联系方式:郭佳明 0431-84998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佳明 电 话: 0431-8499867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4988406 信息来源: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0 13: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来源: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省 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书店 报警系统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榆树市人民医院配电箱、防冻机组和中央空调设备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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