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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烟草公司卷烟配送物资采购项目(热收缩膜、贴标纸等)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11-12 11: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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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HM(2020)-047 项目名称:哈密市烟草公司卷烟配送物资采购项目(热收缩膜、贴标纸等)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卷烟配送物资采购(热收缩膜、贴标纸等),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交货期限:按照甲方要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天眼查(http://www.tianyancha.com/)无异常记录截图;5.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3: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润泽园西门11号楼商铺401-1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润泽园西门11号楼商铺401-1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除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天眼查自查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还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资料需胶装成册,否则无效)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烟草公司 地址:哈密市文化西路3号烟草公司 联系方式:王凯1850902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润泽园西门11号楼商铺401-1 联系方式:雍圣甫18799654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 1850902225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哈密市烟草公司卷烟配送物资采购项目(热收缩膜、贴标纸等)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哈密市烟草公司卷烟配送物资采购项目(热收缩膜、贴标纸等)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154176 信息来源: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2 11: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烟草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哈密市 项目 卷烟 招标公告 烟草 上一篇: 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增“一窗式”改革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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