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2021年市容市貌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保税区跨境工业区37号银基跨境综合楼8楼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11-X100001-0022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2021年市容市貌巡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66,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2021年市容市貌巡查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购买服务的市容巡查员人数为46人(其中40人为固定要求人员,6人为机动人员),服务期为1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预算金额¥2,466,000.00含临勤加班费共计¥120,000.00;市容巡查员单价最高限价为¥4,250.00/人/月。市容巡查员的投标报价(单价)(元/人/月)不能高于市容巡查员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项目预留的临勤加班费为¥120,000.00,结算时该部分费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4)本项目所需市容巡查员人数总数最多为46人(其中40人为固定要求人员,6人为机动人员),每月具体的人数需求按照采购人的通知为准。结算时按照每月实际的出勤人数进行结算。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林莹、张哲,联系电话:0756-2525301、0756-2663712。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跨境工业区37号银基跨境综合楼8楼8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七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购买方式为
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洲花城支行
户名:珠海沛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09305000001(注: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为其他另外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6-222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沛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保税区跨境工业区37号银基跨境综合楼8楼801室
联系方式:0756-2232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伊玲
电话:185756075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沛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2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2021年市容市貌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2021年市容市貌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163008
信息来源:珠海沛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2 14:0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来源: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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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珠海市 项目 市容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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