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援克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入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11-13 12: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援克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ZH[ZC]2020-003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援克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70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牛羊肉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2 猪肉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3 冻货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4 调料、干货、禽蛋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5 大米、面粉、油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6 蔬菜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7 水果 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项招入围供应商3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营业执照﹙含相应的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标项6、7初级农产品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 202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0:30 投标地点: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四楼)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10:30 开标地点: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请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将《申请表》及招标文件费交纳凭证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42372085@qq.com,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标项名称+投标人名称,未提交申请表及招标文件费交纳凭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须自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克拉玛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系方式:0990-691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 项目联系人:张佳瑞 联系方式:0990-6669008 邮箱:4237208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维军、张佳瑞 电 话:0990-666900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援克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入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援克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入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242208 信息来源: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3 12: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克拉玛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克拉玛依市 机关 项目 中心 上一篇: 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白银市平川区大环境绿化水泉象鼻坡片区2021-2023年养护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克拉玛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