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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升森工有限责任公司红卫林场苗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
时间:2020-11-13 12: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XR-XZFGS公招(货物)2020-04 项目名称:红卫林场苗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6.57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57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洒水车、农家肥、复合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该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提供,2020年成立的单位需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亏损;(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区外缴纳社保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纳税凭证;(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6、该项目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琅赛花园1栋一单元601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西藏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琅赛花园1栋一单元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林升森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八一大街北段74附14 联系方式:庄先生 186 8911 7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琅赛花园1栋一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庄先生 186 8911 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 186 8911 702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藏林升森工有限责任公司红卫林场苗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藏林升森工有限责任公司红卫林场苗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245808 信息来源: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3 12: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西藏林升森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西藏 有限责任公司 林场 苗圃 建设项目 上一篇: 英山县人民医院英山县医共体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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