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1
医疗设备
一批
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8提供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9提供供 2018年或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10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1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1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4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光子治疗仪,肺功能仪,Χ、γ剂量率检测仪)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2、203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2、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2项的证明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2.1-2.10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级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0763-3862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2、203
联系方式:0763-399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生
电话:0763-386243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483651
信息来源: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5 19:07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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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清远市 项目 招标公告 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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