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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公路事务中心国道324线城区路段、莱美路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11-16 09: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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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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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道324线城区路段、莱美路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08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09-521-0004

项目名称:国道324线城区路段、莱美路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588,080

最高限价(如有):105880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国道324线城区路段、莱美路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国道324线澄海城区路段和莱美路的路面、绿化(含杂草清除)、人行道、路肩的清扫保洁及清理牛皮癣、建筑废弃土、废弃物等。中标人须将生活垃圾和经环保部门允许焚烧处理的工业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压缩站,建筑废弃土、大宗废旧物品收集、转运由中标人运输至临时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16 日至 2020 11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08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北路40号

   联系方式:0754-8588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6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汕头市澄海区公路事务中心国道324线城区路段、莱美路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汕头市澄海区公路事务中心国道324线城区路段、莱美路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492564
信息来源: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6 09: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澄海   垃圾   汕头市   路段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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