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11-051500-0027
项目名称: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6,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1
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180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服务提供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本合同金额的60%;
2.本服务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服务提供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5%;
3.合同余款作为维保金,在运行维护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0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4.因本项目涉及政府内部公文收发、组织架构信息、公务人员敏感信息等,为保障信息安全,供应商需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且业务种类必须至少包含: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且业务种类必须至少包含: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接收投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五号市机关办公大楼四号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63-337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方式:020-2222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63-328072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581143
信息来源: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7 10:1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来源: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市 项目 招标公告 协同办公 标签
上一篇: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门岗及实验楼整修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