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中科院明珠科学园高品质建设总体统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11-789926-0016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中科院明珠科学园高品质建设总体统筹项目
预算金额:6,080,000
最高限价(如有):60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南沙中科院明珠科学园高品质建设总体统筹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工作内容:①总体统筹策划包括:高品质科学园建设目标研究及专项研究工作统筹策划;②专项研究咨询包括:专项研究任务书编制及专项研究成果技术咨询。
4、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温馨提示:以上资料同时作为资格性审查文件,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六)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其余部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体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体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体方名称,其他资料中的“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七)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方出具); (三)企业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提供); (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21J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南沙体育馆A区
联系方式:020-39006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联系方式:020-83517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5172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南沙中科院明珠科学园高品质建设总体统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南沙中科院明珠科学园高品质建设总体统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586566
信息来源: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7 11:37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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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州 南沙 项目 高品质 中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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