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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行业调研与专业结构调整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22309FG089)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11-19 10: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Y20122309FG089 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行业调研与专业结构调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内容 采购预算 包一 行业调研 人民币31万元 包二 专业结构调整 人民币2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成果交付时间:2021年8月,包二成果交付时间:2021年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已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详见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邮件获取: 各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注明采购编号后三位)后及时将下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 (2)汇款单扫描件; (3)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邮件主题为“购标+采购编号+公司名称”。 我公司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到账后,将回复《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回传我公司邮箱则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银行账号相关信息: 收款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800180585908017 收款银行 广州银行农林支行(或东风支行)(行号:313581002781) 2、现场获取: 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购标授权书(盖章件,无规定格式)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南路11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0-37198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联系方式:苏先生 020-3761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020-3761997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行业调研与专业结构调整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22309FG089)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行业调研与专业结构调整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22309FG089)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757011 信息来源: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9 10: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南华 广东 项目 结构调整 上一篇: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战勤保障装备器材(国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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