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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绍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11-20 09: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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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绍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SHZJ-2020-N000452 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绍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元):6103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祥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绍兴市树下王路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91-80223 质疑联系人:裘亮 质疑联系方式:18989559586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 传 真:0575-88776697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敏(绍兴迪荡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336881 质疑联系人:单成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320706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联系人 :应春兴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绍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绍兴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836206 信息来源: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0 09:0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绍兴市 项目 大气污染 网格 生态环境 上一篇: 警示教育厅设计施工一体化布展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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