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交货、完工期
最高投标限价(元)
新建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政府采购
自签订合同后180个工作日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交钥匙项目)
2477162.26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英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1号路市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
联系方式:0763-2222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2层09号
联系方式:0763-336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135002990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英德市新建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英德市新建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846105
信息来源: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0 11:2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来源:英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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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英德市 路段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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