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朝阳县瓦房子镇棚改回迁安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时间:2020-11-20 14: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3708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朝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发布关于:朝阳县瓦房子镇棚改回迁安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的信息
来源:朝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朝阳县瓦房子镇棚改回迁安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202011088

项目名称:朝阳县瓦房子镇棚改回迁安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客梯8部,8层8站8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以上;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的其他说明: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在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应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两份)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联系方式:王宇飞 0421-2579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4段146-14            

联系方式:陈金萍 18742181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萍

电 话:  1874218147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朝阳县瓦房子镇棚改回迁安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朝阳县瓦房子镇棚改回迁安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5856996
信息来源: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0 14:5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来源:朝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工程   朝阳县   项目   瓦房

上一篇: 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实战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蒙古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朝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