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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
时间:2020-11-24 09: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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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60102-垃圾处理服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1(年) 否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本项目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要求投标人为专业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企业,依法拥有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合法资质。(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别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榕发改价格〔2016〕152号文件,每床医疗废物处置费报价不得超过2.5元/天。因平潭地处海岛,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到运输补贴费。投标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对这两项费用进行分项报价(运输补贴费按月进行分项报价),否则投标无效。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处理处置医疗废物的期限为:一年。2、处置费用标准根据榕发改价格〔2016〕152号文件,采购人按病床数向中标人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采购人的床位数为580张,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如采购人增加病床数量,在增加之日起七日内通知中标人,从次月起按照新床位收费标准收费。3、支付方式每月月底进行医疗废物处置费结算,中标人开具医疗废物处置费发票,邮寄或送达给采购人指 派的工作联系人,采购人于次月的10日之前按发票金额将处置费支付至中标人帐户。4、服务要求4.1采购人、中标人均须指派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医疗废物暂存库交接医疗废物。交由中标人处置的医疗废物在交接时应过秤计量,由采购人、中标人相关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4.2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运输。采用二日一次清运方式。中标人应于每日的12:00 时前清运采购人存放在暂存库内的医疗废物,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 当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时,中标人应书面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清运时间。4.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安全处理处置采购人交付的医疗废物。4.4中标人应无偿提供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大号专用包装袋不低于2000个/月,小号专用包装袋10000个/月,一次性利器盒不低于500个/月。包装袋应能正常使用,不渗漏、不开裂、不穿孔;利器盒应具备不破裂、不渗漏、不被刺穿等条件;周转箱应提供防破裂,挤压等性能指标,能满足医疗废物周转运送等要求的经过消毒干净的周转箱;中标人因特殊原因需改变上述提供的物品,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4.5中标人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2 个小时内电话通知采购人,或在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和函件送达采购人。中标人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48 小时内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并恢复清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4.6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医疗废物长时间堆放产生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及相关责任。5、违约责任5.1由于中标人原因逾期清运采购人医疗废物(以清运联单为判定标准)的,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应按应付处置费的万分之二点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应向中标人支付费用的5%违约金,在采购人支付下期处置费时抵扣相应的金额。5.2中标人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送达医疗废物清运配套物资的,每逾期1日按该批物资价值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采购人支付下期处置费时抵扣相应的金额。5.3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时,中标人应于当天电话和传真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承担经济责任;中标人未于事件发生2小时内电话或上班时间传真通知采购人的,中标人应按照5.1款承担经济责任。中标人未在突发事件发生的48小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应自第3日起按照5.1款承担经济责任。6、中标人须对本章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全部满足采购人要求,承诺函需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14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开标室(门禁请按1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2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6183607 信息来源: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1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4 09: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医院 平潭 项目 废物 上一篇: 邹平市人民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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